温馨提示

1、交易前请仔细核实商家真实资质,勿信夸张宣传和承诺。如发现非法商家,欢迎广大网民举报,举报电话:4000-999-800。

2、该信息由列表网网友发布,其真实性及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,列表网仅引用以供用户参考,详情请阅读列表网免责条款。

3、在签订合同或相关协议之前,任何要求预付定金、汇款等方式均存在风险,谨防上当受骗!

详情描述

鞍山专业刑事律师,鞍山非法经营罪律师


郑欣欣律师是沈阳资深刑事律师、辽宁省律师协会刑事专委会委员理事、沈阳市律师协会形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组成的刑辩团队,亲自接待咨询和办理案件。辽宁大学法律学士学位,辽宁大学法学硕士学位,辽宁省律师协会刑理事,沈阳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,沈河区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,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。


非法经营罪如何判刑?

1.自然人犯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;

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2.单位犯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。


非法经营罪是从1979年《刑法》的“投机倒把罪”中分离出来的新罪名,旨在解决“口袋罪”犯罪构成要素边界不清的问题,但效果并不明显。现行《刑法》第225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,是指违反国家规定,未经许可经营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、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;或者买卖进出口许可证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;或者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,非法经营证券、期货或者保险业务,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;或者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,扰乱市场秩序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这其中涉及的“违反国家规定”、“非法经营行为”、“扰乱市场秩序”和“情节严重”等要素,仍然面临着被解释的必要并被扩大化的危险,使得非法经营罪“口袋化”的趋势愈加严重。


鞍山专业刑事律师,鞍山非法经营罪律师

法维刑辩律师团(辽宁省盛典律师事务所),郑欣欣律师创办的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

郑欣欣律师通过首届司法考试,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。从业多年以来,专注于刑事辩护的实践和研究,极强沟通能力、逻辑缜密是郑欣欣律师的独 特办案格。成功为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当事人辩护,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

如果你涉嫌非法经营罪案件可以拨打我们的免费咨询电话联系我们,或到所免费咨询

图片展示

  • 鞍山专业刑事律师,鞍山非法经营罪律师
鞍山专业刑事律师,鞍山非法经营罪律师
1/1
  • 鞍山专业刑事律师,鞍山非法经营罪律师